租房子未到期 房主把房子卖掉了 要让我提前搬家 需要赔偿我多少违约金

2025-05-14 0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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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卖给他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我国法律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如果租赁期限未满,出租人因此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租赁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费,并可以依据原租赁费标准,主张1-3月寻租期费用的赔偿。

回答2:

合同法(租赁合同)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