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刑警全面、客观的收集证据是刑警工作的基本要求。不管对受害者有利还是不利的证据,都应该收集。
收集证据是公安司法工作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发现、取得和保全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材料的活动。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出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收集证据有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是必须主动及时;
三是必须客观全面;
四是注意依靠群众和运用科学技术手段;
五是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认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可以为证人。公安司法机关应切实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情况可能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请来电话咨询。
您好,您的问题黄乔稳律师回答如下:
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律师可以做的工作很多,专业和责任心是最大的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权利有:1、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2、代理申诉、控告;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5、提出辩护意见;6、会见、通信;7、申请取保候审;8、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到审查起诉阶段能查询、复印卷宗;申请调查取证等。到法院审判阶段出庭辩护等等。
你好,欢迎来电咨询。
无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