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过程中用刀子刮字算作弊吗

2025-05-14 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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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五)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答题卡)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 其中(五)、(六)两条规定应经说得很清楚了,至于具体怎样操作可以咨询考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