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把问题弄复杂了,以至于搞得现在这么被动:
1、09年家里老人出门下电梯,被电梯口的沙子把腿摔断,物业负有赔偿责任。
2、与物业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物业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因为物业的不理睬,你采取了最不理智的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把自己从主动置于了被动的境地。
建议跟物业协商处理,争取只交欠费不承担滞纳金。
这个官司不太好打,跟物业是可以沟通的,滞纳金可免,补交4000就行,咨询下律师吧,
如果你不追求品牌,去店里卖手机,品种很多,卖家会给你一个说明
还是私下解决吧,补交物业费,协商一下滞纳金应该可以不用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