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2025-05-14 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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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纯撤诉的,由法院裁定;法庭不准许撤诉或被告反诉的,法院判决。
  一、原告无故不到庭,或未经允许而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二、原告撤诉时,如果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制度判决。
  1、《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145条: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律规定了一审的审理期限,在此期限内出裁定或判决都是合法的。
  1、《民诉法》第149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民诉法》第161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