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
立碑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仍是依辈份长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愿流露姓名者,可写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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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注意事项
1、材料石碑最好,久耐风化。碑面的颜色应是黑色或灰色,黑色和灰色有凝重之感,并且色彩上属冷色调,为阴,也适宜于阴宅使用,不可用艳丽的色彩。
2、在刻写籍贯时一般要写明国籍,省市县甚至是街道或村庄,一是表明对故乡的眷恋,落叶归根;另一方面其后代寻找祖先的墓地时可以准确找到。
3、每一套墓碑的形状、尺寸都不尽相同,因此并不能完全采用流水线的机械设备加工,而只能根据墓碑各种配件的不同形状使用不同的器械。
刻后人的名字是说明此坟有哪些后代与此坟是什么关系,并无吉利不吉利之说,要那样说的话除开死者活者一个名字都不要刻了。
一般合葬墓是活人用红字。死后入葬再涂黑。你大伯是要刻的名字要不用黑的。一般很少这么做的。没见过。
这个各地的风俗不同,何不像出书那种,如编辑把参与编辑的名字按一定的顺序都写上,其中已亡的名字用个圈圈起来
可以,刻好后用框框起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