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案子现在赔不了的。看经过你肯定是全责,对方伤势不轻,但是对方现在愿意和你协议解决吗,人家现在离治疗终结还相差太远了,最终需要多少钱还远远不知道呢。即使现在找你协议,将来肯定还会来找你的,尽管经过协议在法律上对你有利,但是这样明显又是公正,还是会有后遗症的。
自首吧!
12月27号早上8.30分在没有分界线的路上我超车时撞到了一位骑着电动车正在横穿马路48岁的女士,腿骨折了(需要二次手术)当天检查花了一千多块钱全是我出的,发票我都拿在身上(车子有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别的险种没有),我的车子现在事故停车场,今天我从事故大队拿了一份“交通事故自行调解协议书出来”,在第四项、各方调解情况里 我该怎么和她协议呢,这位女士态度还是蛮好的,现在是不是我们调解好了之后就可以拿到事故认定书了,然后有了这份事故认定书是不是就可以让保险赔钱了呢我现在主要想问的是 这个协议应该怎么签
没大事 ,第一,有保险公司,他们会报一部分,第二,态度好一点,跟人家好好解释,然后慢慢谈事后的事,无非就是再给他点钱,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