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服务期,需要赔偿吗?签了两年合同,现已工作一年,公司出资3000元培训,现在离职要赔吗?

2025-05-14 06:52:2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职是否需要赔偿要看培训是否在试用期内,以及能否提供培训发票。
  如果培训在试用期内,无需赔偿。如果培训发生在转正以后,且公司能举证培训发票,因签订了两年合同,已工作一年,须赔偿培训费用上限为1500元。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回答2: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
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根据此规定,劳动关系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出资培训费用,以劳动者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因此,你虽然没有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但毕竟接受了公司培训,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你的违约行为实际上造成了公司的经济损失,所以公司可能会主张你的赔付。

回答3: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离职在试用期应该提前三天,试用期以后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司给予员工培训并支付培训费用的,员工工作满半年以上无需支付培训费。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4:

1.如果没有约定培训服务期,可以不赔偿。赔偿也没有依据。
2.另外,培训服务期的费用是需要公司能提供培训发票的。

回答5:

约定服务期就没有违约金 而且培训费要有正规发票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