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市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其任务是:(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3)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4)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5)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6)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但是对于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以获得法律上的效力。
说实话,没啥前途。就是调解纠纷。工资不高,,跟地方的。。大概几百块钱。。加上调解纠纷成功给的补助,一个月能有1000块钱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