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其实并无实际权力。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经师为之,以宣扬经术治国的理念。其实不过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所以往往要为很小的差错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以示高节。
例如: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高祖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失仪,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
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严厉、苛刻,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自杀。之后,欧阳歙、戴涉相继任大司徒,下场都是论罪下狱、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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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之名,古已有之。西汉早期,朝中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位高官,故有人称其为“三公”。这就是关于“三公”最早的解释。
丞相,有时称“相国”,乃汉朝承秦而置。秩万石,“金印紫绶”,地位最高,为汉初第一高官。“掌承天子,助理万机”,几乎无所不统,权力也最大。
根据《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丞相府中有“百官朝会殿”,皇帝与其议论国家大事,还要亲临其殿。除此之外,丞相还执掌全国的行政事务以及官吏的考核任免大权。
这种局面一直到了汉武帝才有所变化:武帝初年,外戚田蚡为丞相,他凭借皇帝舅舅的身份不断扩大丞相的用人之权,引起汉武帝的不满。
此后,武帝以大司马、大将军参议机密大事,分割丞相手中的权力。所以自武帝之后,丞相虽然名义上仍是百官之首,但实际权力已大大削弱。到了汉哀帝时,丞相更名为“大司徒”,地位在大司马之下,为第二位高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汉官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且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灾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把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建安十三年(208),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曹魏重新恢复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实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惭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