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放车单被对方扣留

2025-05-14 0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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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警的处理不符合程序,肇事车辆属于你方的财产,如果对方没有通过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程序的话,放车单让对方家属扣留是非法的。对方家属扣留放车单并以此来要挟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误工费索赔,这一点基本上涉嫌勒索。建议你方基于上述情形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坚持不依法依程序配合索赔调解事宜的,你应该报警处理(但不是交警,交警已经处理事故完毕)。

回答2:

  先找对方协商吧,按你说的对方提出的要求有点过份了、除药费外合理的是应当赔的如:护理费30~50元/日、交通费10~20元/日(只能按公交算),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可参照上一年度本地职工平均工资:46757元(这是上海的比较高每天约177元)除以12再除22得出每天的误工费,多了不用给了。
  如协商不成、对方还扣着车、可告知对方每天扣车给你造成的损失、这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赔付的,还不成只能上法院。你也可以当原告,相关沟通好了、对方是能接受的。

回答3:

首先:交警把你的放车单给事故对方当事人是不对的。没有法律依据,交警自己的土办法。
其次:这起事故来说,很好解决的,你让交警,对方还有你的保险公司过来调解一下就行了。费用按国家规定的赔付,保险公司都会出的,调解好以后,你就可以拿车了
祝圆满解决,同时以后注意行车安全。

回答4:

那你这是没协商成啊,跟交警说说,再协商叫保险公司也去,交警把条给对方,还得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