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尊宝影视不是传销公司。
广西尊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04-27成立。
法定代表人张永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影视文化项目开发;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文化艺术交流与文化体育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对文化行业的投资;文化艺术信息咨询服务;演员挑选、推荐服务;演出经纪代理等。
在2018年4月8日,由广西尊宝影视与河北道合传媒联合出品的网络大电影《渚北迷案》于在桂林正式开机。据悉,这部悬疑类剧情片将在桂林大量取景拍摄。
预计于2018年下半年将在爱奇艺播出。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栏中输入“尊宝影视”
3、搜索出来的结果,即为“广西尊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广西尊宝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广西新闻网-电影《渚北迷案》在桂林开机
你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传销行为,属于违法。
不是的,谢谢
是不是传销不说,他妈的骗了我们的钱,说每天给返,购买的服务越多赚的越多,提现的时候要你兑换所谓的数字货币还有一种就更变态,如果你就想提现100元能提到你死为止,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旦的想法,这些人就是一群骗子,大家千万别上当!!!
人家的操作都是合法的,传销肯定是不存在的。但是赚钱还是亏钱还是得你自己算一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