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相关因果关系,不能构成法律上的诉权形成,所以法院不会受理。
草公司的侵犯商标专利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承担。但是作为烟草上市许可的事业单位应承担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因为其未曾尽到审查及告知义务。
要求连带赔偿不合法,法院不应该予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产品是又烟草公司生产的,之前的商标是由烟草公司使用的,其收益并不由该农科服务站和农化公司共享。所以该侵权行为之构成中农科服务站和农化公司与之没有因果关系。
农科服务站和农化公司只是作为烟草公司生产加工行为的原料提供方,与其侵权行为为两个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对他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要烟草公司要是需要追究责任便可以起诉许可其产品上市及生产的许可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