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 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加20分,山区回族加30分,各省之间可能会有不同!在新疆的话,最多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