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现在的工伤认定决定,在行政复议终决和人民法院的行政判令尚未有结果前,还有可能会改变。
2.在劳动仲裁后已经得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因为单位或者个人不服的可以 在收到行政决定书起60天内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或者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6个月后单位没有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或者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后维持原行政决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
得看你就什么进行起诉,如果是工伤认定起诉,法院会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