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人打了,他和派出所说也被我们打了,他不赔偿医药费,派出所还要抓我们,我该怎么办

2025-05-19 13:34:1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双方打架斗殴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要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