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汉承秦制与汉家制度

2025-05-15 02: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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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象人离不开空气,鱼儿离不开水一样,儒家离开谎言就不能生存——作者题记  最近,有朋友给我寄来国学网上的一篇文章,题目为《 论“汉家制度”及其历史影响 》,看后着实吃了一惊,影响中国两千年的“汉家制度”典型特征怎么成了“将法家的刑治与儒家的德治结合起来”的“霸王道”,汉家制度明明是以法家黄老哲学(不是老庄哲学)为核心。法家汉制儒化后,西汉王朝也很快就灭亡了。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中学生的教科书上就是那样讲的——看来我们真有必要重写中国的政治哲学史了!
  古人就说“汉承秦制”,可相当长的时间里,世人都不清楚到底继承了什么?按照历史教科书的说法,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主张清静无为,这就是“黄老哲学”。直到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大量埋没了两千多年的黄老文献后(其中包括《黄帝四经》、《伊尹·九主》、《明君》等,它们同《老子》抄写在一起),我们才清楚黄老哲学不等同于中国传统道家的老庄哲学,黄老哲学是法家。司马迁说申子和韩非思想“归本于黄老”的真实意义是他们都秉承基于老子哲学基础的以法治国;进一步说,“汉承秦制”承的是法家。《史记·儒林列传》称“孝文帝本好刑名(汉代常黄老刑名并称——笔者注)之言”,《史记·商君列传》也称商鞅“少好刑名之学”,这是因为他们都崇尚法家。
  事实上从刘邦到汉宣帝,他们都明白儒家治国将意味着什么的?西汉到孝景时还“不任儒者”,但公元前140年汉武帝一上台,他的老师名儒卫绾(音“晚”)就上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汉书·武帝纪》),这相当于将法家踢出了国家政治的大门,堵住了法家入仕之道。而且武帝还引入了大量儒生主政。当好儒的赵绾提出窦太后不应干涉朝政时,激怒了信奉法家、握有实权的窦太后(武帝的爷爷汉文帝的皇后),她大骂这些儒生是装神闹鬼、只会骗人的术士新垣平,先是卫绾被不明不白的免职,后来许多高级官员入狱。《资治通鉴·汉纪》详细记载了这次重要的儒法斗争:
  “夏,六月,丞相卫绾免。丙寅,以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蚡为太尉。上雅向儒术,婴、蚡俱好儒,推毂代赵绾为御史大夫,兰陵王臧为郎中令。绾请立明堂以朝诸侯,且荐其师申公。秋,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以迎申公。既至,见天子。天子问治乱之事,申公年八十馀。对曰:‘为治者不至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巡狩、改历、服色事。”
  “武帝二年:太皇窦太后好黄、老言,不悦儒术。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邪!’阴求得赵绾、王臧奸利事,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诸所兴为皆废。下绾、臧吏,皆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申公亦以疾免归。”
  公元前135年,窦氏去世,好儒且腐败势利的田蚡作了丞相,儒家才得以登堂入室。《史记·儒林列传》载:“及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乡风矣。”
  尽管汉武帝开始任用儒生,但汉朝的法家治国理念并没有改变。史载汉武帝任用了大批正直廉洁的文法吏(又称“文史法律之吏”,后其中许多人被戴上“酷吏”的大帽子),让张汤修改法律,使法律更为完善,“禁网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见《汉书·刑法志》);当有人劝汉武帝念及李广的忠心和年迈分封李广时,汉武帝回答说,汉军的军规如此,要以歼敌情况和立功大小来封赏。后来才有了“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一说;有人说武帝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儒生,现在看来,他是想用儒生(包括舅舅田蚡)来积聚自己的力量。
  直到汉宣帝刘询(就是他在法律中引入了儒家的“亲亲相隐”原则)时,法家仍是西汉的指导思想。汉元帝刘奭(音“是”,公元前49年嗣位)作太子时,就好儒术,为人柔懦。他反对宣帝「用法太深」,建议任用儒生。宣帝懂得用儒家治国国家必削弱,他严厉斥责了太子。据《汉书·宣帝纪》载:“(太子刘奭)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不幸的事,宣帝的预言成了现实。汉元帝死后41年,大儒王莽篡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汉宣帝的“霸王道”是指法家,而不是儒法并用,或外儒内法、德主刑辅。大家读《黄帝四经·六分》就会明白,黄老哲学没有像后来孟子一样将“王道”和“霸道”对立起来,尽管黄老似更崇尚以法治国的王道。《黄帝四经·六分》中说:“王天下者,轻县国而重士,故国重而安身;贱财而贵有知(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天下□天下则之。(霸)主积甲士而正(征)不备(服),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故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此自以下,兵单(战)力挣(争),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夫言(霸)王,其□□□唯王者,能兼复(覆)载天下物曲成焉。”(方框为出土时的脱字——笔者注)这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是:“称王天下的人,看轻一城一地而重视士人的归附,这样就使国家稳固而自身安逸;看轻财利而尊重知识,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显赫而令行天下。因此称王天下的人,天下人都会以其为表率。霸主积蓄兵力以征讨不听命的诸候国,诛伐理当治罪的国家而不图私利,所以能令行天下而没有敢于违抗命令的。除此之外,像那些不讲王术,只是凭借武力,为了私利而穷兵黩武的人,身亡国危指日可待,而他们居然还意识不到是因为什么。至于说到霸王,因为他们能效法天地、覆载天下,公平无私,所以能使天下万事各得其宜。”
  是我们为“汉家制度”正名的时候了,造就“强汉”的是法家,而不是今天“养生”的道家或“德主”的儒家。黄老哲学就是法家,许多记载表明黄帝是中华法系的先行者。《管子·任法》载:“故黄帝之治也,置法而不变,使民安其法者也”;《淮南子·主术训》载:“黄帝治天下,法令明而不暗”;《北堂书钞》引太史公《素王妙论》载:“黄帝设五法,布之天下”。到了西汉,以法家为核心的中华法系已经相当成熟——一个伟大的时代总上建立在一个伟大的治国理念基础之上!

回答2:

然而汉朝官方原文并未说过汉承秦制,秦法自晋国《法经》而来,刘邦约法三章废除秦法,萧何增为九章,汉书刑法志原文是“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并不是你说的汉承秦制。
秦法删增修改晋国《法经》,本质是为了适配奴隶制的政治法令。秦法到汉法是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秦汉法制大有不同。
首先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小篆字体和我们现在的汉字差异很大,汉朝的隶书字体才和我们相近。
秦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但那不是秦国首创而是楚国先推行的。
汉朝创造了州郡县制度,并且同时采用分封制。
秦朝改宰相为丞相,建立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丞相权力极大。汉朝约束丞相权力,以御史大夫为丞相副职,汉武帝时的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丞相职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则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
秦法确实严苛甚至是残暴的,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铸刑书》是夏朝《禹刑》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晋国之后的《法经》和继承了其后的更残暴的秦法。周代的法、战国诸侯的法和秦法是按顺序更为严苛的对比。
汉朝初立时刘邦在位仅几年,法令其实只有一句,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田税则恢复到周代时的十税一,后来又改为十五税一。
吕氏乱国平息之后,刘邦的儿子刘恒,也就是汉文帝,大幅删改秦法内容后,实行的法制比法经的严苛度更轻,约略达到了周代法的程度甚至更轻。在田税方面,文帝也实施了三十税一的仁政,比周代十税一轻不少。战国时田税其实在周代基础上加倍了,秦国更甚,睡虎地竹简上有人故意隐没了这方面内容。
刘恒的儿子也就是景帝,景帝年轻时个性不算好,不过行政依旧延续了文帝的仁政。并且在此基础上删改量法更轻了,景帝虽然有其他方面做的并不好,但是景帝的法改其实是中国历史上最值得称道的一次。景帝的儿子汉武帝行使儒术,自此和之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渐行渐远。
我们必须正视的是,汉朝行使的仁政仅是相对于古代而言,但放在现代对比,依旧算是负担较重的法制。汉朝法已经如此,更别提战国的法和更为严苛的秦法了。
当权者制定法令时,应该慎之又慎。虽然现在出现了鼓吹秦法的势头,但那并不是正常的人民所盼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