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只是受理了,并没有立案,给你回执单你会据此讨说法,不给你无凭据。实际上骗子可恶,而受骗后也有七分可恶三分让人同情,受骗都是图不当利益而入套遭受的损失,自我不当引发不利后果而浪费警力资源,资助骗子的不法行为,是让人很反感的,而且诈骗案侦破难度系数很大,一般情况下是受案,记录,存待而以,案值较小的不会立即立案侦查。
丢了就丢了,没事,那份文书的目的是告诉你警方接受你的报警了。仅此而已!
既然有回执,派出所就会有记录。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