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诈可以报经侦吗?需不需要立案标准?

2025-05-19 2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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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欺诈”,这个概念很模糊,到底是诈骗还是民事纠纷中的欺诈,其性质是有区别的,如果是纯粹的诈骗,这属于刑事案件,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低刑事立案标准是3000元,但全国各地的标准并不统一,具体的还要看当地的立案标准;如果是民事欺诈,那就是民事案件,本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如果对定性不太清楚的,可以先报案,公安的同志听完你的陈述后,基本就能作出判断了。


一、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另外,前者确实是经商或办企业的,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经商或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