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工亡后哥哥对他以前照顾,如果按法律规定的话,除非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否则这个赔偿金是没有哥哥份的,法律如下:
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法律上成年的哥哥有抚养未成年弟弟的义务(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但是并没有规定哥哥要照顾已经成年的弟弟,这属于他自愿的行为,所以法律也没有规定哥哥能够得到补偿。
按照规定,死亡赔偿金要用来办理丧事,如果有剩余,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来分配。
你好,没份,哥哥不是弟弟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由弟弟的妻子、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这些都没有的话,可以由弟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这时哥哥才有份
一、兄弟工亡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哥哥因工致残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27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改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9、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统筹地区上你职工平均工资50%按月支付护理费直至死亡。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计算一次性餐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