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贪污十万元,现在才发现,还能追究法律责任吗?

2025-05-10 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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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十年前贪污10万元,现在发现,还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贪污量刑有追诉期。所说情形需要根据量刑确定,因为贪污10万元,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即使不逃避追究,追诉期追诉期是十五年。所以10年前贪污10万元现在发现仍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10年前贪污10万还可以依法追诉,因为它有着长时间的追诉时效。

回答2:

  十年前贪污十万元,现在还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回答3:

要看业务员是否能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再看法定最高刑能否达到5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回答4:

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可以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