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杀人偿命不对?

杀人偿命 是不对的 这话是我在书上看见的 一位心里课老师讲的
2025-05-05 15: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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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杀人偿命的说法当然是谬误的。因为命是不可以用来偿的,这又有两方面含义:第一,被害人的生命不能用任何东西等价。第二,生命不可以用于偿还债务,包括杀人者的生命也不可以。这里举两个例子,1.君子慎独,也就是说,即使在无人发现的情况下也不应该犯错,引申一下就是,即使不偿命也不应该杀人。2.恐怖分子认为只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就可以肆意搞袭击,这明显是错误的想法。极端点的例子是:一个人如果杀了十个人,那么除了他的命,还有九条命的“坏账”如何处理?难不成说那个人赚了?生命不可用于交易,所以不可以用“偿”字。

回答2:

俗话说,杀人偿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所有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使用死刑。不仅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审判的时候”应包括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整个期间。“怀孕的妇女”既包括正在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羁押期间被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妇女。

(2)过失致人死亡的,依照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3)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3:

  杀人未必一定要偿命。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回答4:

根据现在人类文明的进步,对死刑执行要求要减少和消灭的。
目前,我过刑法是14周岁以下的人不具有刑事能力,对于这类人,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的不明确的,所以是不可以适用死刑的。
对于14周岁以上的也不一定有用死刑,要考虑罪犯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定罪的最主要的标准。同事还要考虑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综合考量的。

回答5:

这要有法律解决,不是个人能够了结的,法律帮我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