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时李连杰非常出名了,他要求较高的片酬,而导演因为电影亏了很多,所以没有继续拍第二部。
相传,由俩种说法,一种是因为后面李连杰身价飞涨,王晶想拍也请不起了。另外一种是当时那部戏的表现并不好,处于亏本,于是第二部就废了。
有可能是因为李连杰的老婆利智有关。说是当时追求利智的人非常多,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赌王何鸿燊,这也引起赌王老婆极大不满,甚至下了追杀令,最后李连杰为了利智的安危找人帮忙,最后达成协议要求利智永远离开香港和澳门,最后李连杰带着利智去了美国,并在好莱坞闯出一片天,才有了后来的《狼犬丹尼》等影片。
再拍续集,会给人造成枯燥无味的感觉,然后就影响第一部的口碑,所以才没有选择去拍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