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对应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扩展资料:
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例如:某人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县***村,其父母是该村合法常住居民,那么该人户籍所在地就是该村,后来,该人考上大学去了湖北武汉市生活居住,这时候,居住地就是武汉市,如果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等事项,该人的户籍所在地依旧是山东老家的那个村子。
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将变为武汉市**街道**小区(居住地)。其他,诸如参军,搬迁,等等情况类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籍所在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簿
随时可以去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去申请更新,如果去办理新的二代证可能需要本人前去采集指纹,其他的业务可由户口本上的成年自然人前去申请即可。不需要都去。但象未婚变更为已婚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学历也需要提供毕业证等。
户口簿更新(更换户口本)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更换户口本的。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一般只能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朋友好!按照规定应该手续齐全的,如果有熟人相互认识并且了解情况,私下通融通融,更改一下还是可以的;如果户籍警不认识他(她)是不敢改动的。所以你还是出具一份证明吧,因为只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政科才有权利根据个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给予更改。祝你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