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姐)查出宫颈癌(子宫切除后无法再生育)男方不给予治疗,现在男方又起诉离婚。想寻求法律帮助

2025-05-17 05:29: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婚姻是合法婚姻的基础上,法官会这样判决,首先房子首付是男方的,剩余的价值双方一人一半;其次住院的费用是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借条,只要医院开具的治疗单子就行;最后,孩子的抚养费和治疗费他必须承担,一直到孩子18岁。你们也不需要想太多,直接法院起诉就可以,这种人就让法律来制裁他吧。

回答2:

  1. 这个我没看懂你想问什么.

  2.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的话算夫妻共同财产,同理贷款也是双方共同财产或者说是债务

  3.孩子期间住院费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4.抚养费的话可以双方协商,原则上是非抚养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如无协商一致,法院是按照日常抚养花销,非抚养一方经济状况等等综合考虑进行判决)

回答3:

对方律师认可不认可的没关系 主要是看法官怎么认定这个事实

而且当中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方面相关的 较复杂

找一个专业点的离婚方面的律师吧 对你们会有帮助的

听着男方有点丧心病狂了。。。你们现在需要律师这个是真的

回答4:

你姐姐可以提出:拒绝离婚,男方不提供资金给于治疗可以告他遗弃罪。

回答5:

找个好点的律师吧 这种问题 也只能找专业的离婚案律师才能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