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未向当事人送达公证书,该份公证书有证据效力吗。

2025-05-09 2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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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证法》第32条规定“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另外,《公证程序规则》第46条规定,领取公证书的应当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亦即公证机构只能送达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而不能发送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以外的人,比如其他利害关系人。

回答2:

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领取公证书的应当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亦即公证机构只能送达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而不能发送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以外的人,比如其他利害关系人。

回答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可以详细说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