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只要其采购资金额度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须遵从政府采购法。
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采购
从采购人性质上,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调整范畴。故此,无论其采购工程、货物还是服务,均不需要遵从政府采购法。但是,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及采购人自愿选择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其招标投标过程需要遵从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