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如果支付了部分,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应付账款
3、支付了全部货款,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扩展资料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
企业中经常会见到这种情况,我已经收到货了可是发票还没到,依照会计原则必须要保证账实相符,因此要做暂估入账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货到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 90%的会计都遇到过这个问题!
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发票未到的业务。
(1)暂估时: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格)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暂估价格)
(2)取得发票后: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格-红字或负数)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暂估价格--红字或负数)
注意:此处金额为红字或者负数
借:库存商品(最终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价税合计)
【例题】
甲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含税)。
【解析】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某供应商)1000
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某供应商) -100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某供应商 1130
提醒:财务人员在做暂估入账处理时,针对暂估业务较多的情形应建立工作台账,以便及时对暂估金额红字冲销,避免因重复入账导致多结转成本产生涉税风险。
1、货到票未到款项已付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要按暂估入账处理 。
2、具体分录如下:
(1)已付款的分录: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货到票未到的分录:
借:原材料-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3)票到时,冲上面(2)的分录,重新按发票的金额确认,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暂估(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红字)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