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主管护师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国家级合格标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国家级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 省级合格标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通过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评定标准:
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
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主管护师
每科55分合格,详细信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看
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1、 国家级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国家级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 省级合格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通过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可获得省内有效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 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