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只能证明欠款行为存在,但真正的欠款行为是根据转帐记录来证明的,如果两者都有对方手上,估计这官司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转帐后你已经把部分的钱已经还给对方,所以要对欠条上的金额进行修改,但这种证明会很难,一般设坑的都会让欠债人用现金方式去支付手续费或者砍头息,主要就是为了防止这种证明的存在。
如果记录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被告欠款也是事实,那么还要应对什么呢?当老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原告有将钱转账给你且有转账记录,在转账当天或之后又有你所开具的欠条且金额的与转账记录一致,是能证明钱转给了你,这官司原告有赢的机会,因为欠条不是借条,欠条是有时效期的,你要赢这场官司,就必须有还款的有力证据。
你要是被告,现在证据原告都有。只能法院协调解决了。
欠钱还钱就是了,这是最好的、最有效的、最正确的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