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3次会议通过)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作为曾经被入室盗窃过的受害者,我们的回答是:该杀
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同谋满了18岁,则是要追究同谋刑事责任。另外,啥叫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