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你可以领车,本案件建议你具体询问交警人员,让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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