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所即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因看守所的特殊性,在国庆节期间民警实行轮流放假,同时必须按规定安排民警值班,确保看守所内的人犯的管理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一、《看守所条例》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看守所根据监所布局和实际情况确定值班区域。每个区域必须有二名以上干警值班。值班干警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睡觉,不准饮酒,不准从事其他有碍值班的一切活动。值班干警发现问题,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值班干警应当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人犯人数,有需要注意的事项,要向接班干警交待清楚。
干警进入监室,非特殊情况不得携带枪 支。
第十八条 对监室、人犯的人身及其活动场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清除可供人犯行凶、脱逃、自杀和进行破坏活动的物品,发现可疑或者破坏迹象必须立即调查,依法处理。
看守所的警察也放假,不过不能断人,要留有值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