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身份证应由本人持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厅办理,手续办完后持领取凭条十到二十个工作日后(各个地市时间不太一样,没有统一规定)到派出所户籍厅领取。
派出所在接到居民办理申请后把信息报县局户籍(人口)科或区分局人口(户籍)处,分局上报市局人口户籍部门,市局汇总后送至省厅人口处指定的证件制作地进行防伪、电子内卡制作处理,再逐级发回去。省公安厅的主要职责是指导以及解决下级部门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监督下级部门工作。
所以,省公安厅按照程序来说不能直接办里省内其他地区身份证。但是,如果你有特别熟,关系特别好有肯帮你的省厅领导自上而下要求下级部门办也能间接办出来。
不好办 只有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本人亲自到场 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