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得了乳腺癌,保险公司赔偿金,男方离婚时能分吗

女方得了乳腺癌,保险公司赔偿金,男方离婚时能分吗
2025-05-15 1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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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离婚时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答2:

保险赔偿金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