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婚前有大三阳,但没告知对方,现在要上法院解决,谁会胜诉?

2025-05-17 16:54: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法院准不准许离婚,主要看夫妻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或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而大三阳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

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大三阳也不会必然引起“不能发生性行为”。因此,单纯以隐瞒“大三阳”为由提出离婚,显然还不是很充分。

当然,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感情破裂(主观的东西)拿一些客观标准来衡量往往是不准确的。

如果觉得确实没有感情了,可以起诉离婚,即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接到这个判决后的6个月之后再行起诉离婚,一般情况法院都会准予了!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庄婚!百年才修的共枕眠。建议你首先了解一下大小三阳,并没有你想象得这么可怕:我国有10%以上的人患有乙肝(刘德华像就有),积极治疗,性行为时有防备,病情稳定时可以生育,生育时配合医生的后期都可以让你们诞下健康宝宝的。

祝你顺利。

回答2:

法律规定.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

主要是看你爱人的病情程度.单凭大三阳.是不能判定的.

希望我可以帮助你.

回答3: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病症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如单纯这一点无法认定,可以以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离婚。这样支持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详询北京(边城留香)张律师

回答4:

为什么一说有大三阳,就离闹婚。难道你们一点感情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