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后离婚,出轨方可得到应得财产吗

2025-05-15 1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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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能证明对方的过错,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但不会全部剥夺对方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具体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是由于没有规定确定的期限和具体情形,所以在实践中操作较困难。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理解为3个月以上。
2.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等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于法无据。在实际审判中,对这种有婚外性关系又不符合《婚姻法》第46条赔偿范围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财产分割上作出权衡,主要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以此来弥补法律规定上的不足。

回答2:

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3:

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得到的可以得到,但未出轨方会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法院都会判出轨方给付的

回答4:

可以的

回答5:

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