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需给被执行人什么手续?

2025-05-19 2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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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参见《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回答2:

一般就是通知书,要求你申报财产及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回答3:

您好,法院会告知执行人,如果有财产直接可执行会给予相关机关执行裁定书。

回答4: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处置财产的执行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