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因贩卖淫秽物品拘留十天现在因贩卖淫秽物品关在看守所像这样严重吗

2025-05-21 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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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贩卖淫秽物品案例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2日14时许,被告人莫XX在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卫生院路口摆摊贩卖淫秽影碟,并公开播放部分淫秽影碟以吸引路人购买。当被告人莫XX将淫秽影碟卖给杨XX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公安人员从莫XX手中依法扣押了226张淫秽影碟。经鉴定,被扣押的226张影碟,均属淫秽物品。
上述事实,被告人莫XX在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经过庭审质证的抓获经过、证人黄X、杨X、谌X证词、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销货清单、托运单、鉴定结论、户籍证明、被告人莫XX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莫XX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光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莫XX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回答2:

应该是治安拘留并且进行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