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使面部有20公分左右缝合疤痕,可以评上伤残十级以上的。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九级: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十级: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