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丢车的责任

2025-05-17 1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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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免费停车作保管关系对待,免费停车期间,车辆被盗、受损的,停车场应负责赔偿,只是可适当减轻停车场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停车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比如是因为车主遗失了停车卡和车钥匙,而停车场经形式审查又不可能发现,致使车辆被盗开的,则可免除停车场的赔偿责任。可见,在此类案件审理时,实行过错推定原则。车主只要向法院证明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被盗或受损即可,并不需要举证证明停车场有管理过错。相反,停车场要想免责,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但是也不排除一些法官以有偿无偿来衡量车主与停车场法律关系性质的做法。如果按照无偿的话,就认为不存在保管合同的法律关系。其实依据民法原理和规则,保管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法学硕士解答,希望满意

回答2:

很难索赔。

你没有与停车场形成托管合同关系,医院没有为你看护车子的义务。即使是现在外面的收费停车场也大都只是收费停车,并不是说为你看车,你交钱,只是获得在此处停车的权利,但是车辆的刮擦丢失,他们都是不负责的,你只能找侵权人索赔。除非你到个别的看车场,但是那样收费就高了。况且你这里是免费的,也没有什么票据车牌之类的能证明你在这里停车,形成与医院的托管关系,最关键的是,医院并没有你的车辆看护义务,因此在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报警,寄望于早日破案。

祝你好运

回答3:

免费停车,属于无偿合同,一般除非医院有故意才承担责任,所以按照您的说法,您向要求赔偿的请求法院一般是不与支持的!

回答4:

我不是律师,但我知道。停车场应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