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已下,2017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调节后,被告答应2017年末给钱,但是没给。201

2025-05-20 1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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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法院判决已下,2017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调节后,被告答应2017年末给钱,但是没给。2018年2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把被告登录失信名单,但是直至2018年6月4日,法院执行局仍不实施强制执行。想问一下,从申请强制执行到实施,有没有时间限制?光申请,法院执行局不实施也没有用啊。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