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年前在一个公司当会计,签的对账单,让人告了,怎么办

2025-05-17 0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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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现在要干的就是回想并梳理一下的情况,以便上庭时进行说明。你这问题应该是原告主张你的旧公司欠着货款没还吧。这不是大问题。如果你的旧公司已经把钱还了,那你的旧公司应该也是有相应的还款凭证的吧(如转账回单等等)。实际货款有多少,实际已经换了多少,法院都是会调查的,一般而言你的旧公司手上多少也是有点相应证据的。还有就是你这个属于企业行为,你代表的是你的旧公司,就算法院判你方败诉,也是你的旧公司还款,轮不到你掏钱。再退一步,你的旧公司还款后,再起诉你,那么你的旧公司应当提出实际已还款,但因你乱对账而导致变成没还款,现在又要再还一次款的证据。但是如果有这个证据,那么第一场官司你方也就不会败诉了。(法院是不会支持无中生有纯粹想多讹一点钱的原告的,当然原告和法院私底下有一腿的话例外。)

回答2:

没事,这是你的职务行为,不是你个人的行为,受益人是公司,不是你。法院是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办案的。但是,你唯一要证明的是,当初你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因为你们公司没有盖章,所以对方公司这样处理是正确 的,你只要证明是职务行为,你是那个公司的员工,就不会有你的事。这种事我们碰到太多了

回答3:

。。。。。好口怕的样子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回答4:

你这是最后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