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2025-05-19 22:56:5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2013年8月“营改增”后,文化传播属于交增值税范围。
财税(37)号文件:
   (三)文化创意服务。4.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七)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
故你所述的都属于增值税范围,祝君好运!

回答2:

1、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缴纳增值税。在2013年8月1日前是交营业税的。
2、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后,文化传播属于交增值税范围。财税(37)号文件规定:(七)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