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两个月,公司说达不到他的标准,现在辞退,公司每个月少发2000元,这样做合法吗?

2025-05-14 17:06:0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公司每个月少发2000元,无故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