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2025-05-08 04:55:1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般情况下,作为证据的录音符不符合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如果符合那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只要是电话录音对案件有大关系,一般都有法律效力,不过通过正常途径取得的效力最大,如果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还可能没有法律效力。 电话录音最好完整、清晰,与运营商通话记录相对应。

回答2:

只要不是非法取得的证据就可以,比如在打电话的时候直接录音了,就没有问题的。但是你不能强迫对方,或者提出非法要求。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司法解释
  第五十三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一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因此属于法定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但你要保证不是以非法手段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