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你们的行为就是不合理的,违法政策。
只能算是经济纠纷,诈骗罪算不上。
我认为这是违法的,涉嫌权钱交易。正式公务员的编制人员从理论上讲都应该公开竞聘,考试合格后上岗。
你可以要求他退钱,像这种情况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如果他不给的话可以报案,是构成诈骗罪的,直接报案的话钱可能就要不回来了。一般像这种人不会只骗你一个人的。
有人就以找工作为名骗人的,在诈骗的时候可能会利用到自己的某些身份。如果他是在某单位有什么职务的话,即使不构成诈骗也构成其他犯罪。
1、从性质上说:这个人或单位涉嫌索贿受贿,你们涉嫌行贿:双方都属违法行为。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径解决,都不会轻,当然,做为行贿方,主动揭发的话,有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钱你们是绝对拿不回去的,有可能没收上缴国库。
2、对方已经实际为你们安排工作、没有非法占有你们钱财的目的,如果双方协议不违法时:也很难认定为诈骗,只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属于民事纠纷。
在双方行为都涉嫌违法或犯罪时,你们如果以诈骗报案,公安不会管诈骗的事,倒是有可能移交检察院或纪检部门追究行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责任。
3、如果还想要回钱,就联合起来一起带协议找那单位领导,如果他不退还你们的钱或是按协议继续办,就说你们将到检察院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静待胡律师高见。
广东胡律师:
你们这个属于个人协商没到位,并不属于诈骗,再者本身你们的行为就是违反政策,只能走经济纠纷的法律诉讼,走不了诈骗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