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诈骗金额构成多少算诈骗罪

2025-05-19 07:36:1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甘肃省)嘉峪关市的诈骗罪立案标准是2000元为起点。

  【相关法律规定】:
  《甘肃省高院关于确定我省对盗窃罪执行的具体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2013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3日起发布。该“解释”确定了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的数额起点标准,并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及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上述三个数额的标准。经研究,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人民币20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人民币60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人民币400000元为起点。

回答2:

  以下为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和处罚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