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条款是否正确,胜算概率多

2025-05-09 17:58:5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3个月的工资32333元
  (已含6月份拖欠的余款333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合同(7-9月)工资总额的两倍赔偿金(数额自己填清楚);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半个工资的补偿金(数额自己填写清楚);
  4.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10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酒店副总经理一职;
  申请人于2010年9月30日因企业持续不支付薪资而被迫离职;
  入职时,公司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两任总经理的指挥下解决和制定了公司发展的结构性调整和各项文件的制定,同时在旺季经营过程中,因两任总经理的非正常离职而造成的人员不稳定因素,我出面在新人未进的前提下顺利接待了旺季旅游游客的工作;
  被申请人提出有内部招待账单未结算作为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理由;
  对于所有票据,本人签署的账单均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签批程序,标有内部招待,并有酒店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签字认可报销,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3个月的工资不予发放;
  本人交接工作时,与酒店财务出纳、会计、营运经理、酒店总经理均有完整的工作交接签字,出勤天数统计、物品交接记录、账目交接记录并加盖酒店公章(有原件);
  有与董事长谈话的录音证明我的工资额度,工资只发放过一次,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有证据和事实情况,特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注:1、社保可以单位独立案请求;
  2、一至五倍的赔偿金只有通过行政处罚获得,仲裁不会受理。
  3、收集并保留好证据,以便举证和交换证据时使用。

回答2:

建议请个律师到法院直接起诉。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有这个法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这个现在应该不用了吧。记不太清楚了。

并补缴社保费——-应该不允许补缴,好象这块应该是驳回诉求。另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现在应该不收费了

关于诉求,你每一项应该写清楚具体数额,并且还要有总计。

你可以查一下劳动合同法以及你属于哪个省省里有具体的规定或者省高院有解释的。

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

回答4: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