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关系。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就是说房屋是谁的,谁就可以处置。
一般来说,房屋没有明确约定归哪一方所有,或房产证上标明归哪一方所有,那么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产权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因为不知上述房产的归属,所以按照大多数来看,房屋应该归爷爷奶奶共同共有。奶奶去世后,她的产权进入继承序列,按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说,奶奶的父母(估计已经去世),老公,子女(就是你的爸爸)都有继承权。
综上所述,爷爷只可以处置他的一部分房产,归你奶奶的部分,由继承人处置。
房子是你的爷爷和奶奶共有的财产,就是说一人一半,你爷爷可以把属于他的那部分给村里,这是他的权力,你奶奶的那部分可以由子女继承,也就是说你爸爸继承你奶奶的那部分。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死者的共同财产部分和他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
归还死者债务后,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互相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继承权是指产权者突然离世没有任何遗嘱的条件下子女是享有继承权利的,但如果产权者健在,那么产权者有权利处理自己的财产给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跃过你爸直接给你都行。
当然有,那是你爷奶共同的财产,你奶去世由你爷爷继承